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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E] [X]
[ 2019/11/30 下午 05:23:09 ]

購買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新除濕機,可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至110年6月14日止

購買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可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為鼓勵民眾購買能源效率較高之電器產品,以達節能減碳綠色消費政策目標,並帶動電器業轉型發展,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於108年6月13日奉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0800060001號令公布,於法條生效期間(108年6月15日起110年6月14日),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無退換貨者,可以網際網路或書面方式向任一國稅局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

  該所進一步說明,該等貨物每臺減徵貨物稅稅額以新臺幣2千元為限, 依電冰箱的有效內容積、冷暖氣機的額定冷氣能力、除濕機的額定除濕能力,查詢「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即可得知所購買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新除濕機可退還多少貨物稅稅額。民眾可於取得的統一發票或收據所記載交易日期之次日起算六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不得申請退還。

  民眾如對購買節能家電申請退還貨物稅相關作業規定有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或就近向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洽詢,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務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查詢相關規定。(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VIEW/1212。)

請特別注意 自108年6月15日起,購買的節能電器才可以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

統一發票及公益彩券兌中四獎的獎金自何時起可免予扣繳稅款嗎

自108年12月1日起,統一發票及彩券中獎獎金5,000元以下,免予扣繳

  自今(108)年12月1日起,統一發票、彩券中獎5,000以下,免予扣繳。

  該所進一步說明,以統一發票中獎獎金(公益彩券亦同)為例,目前兌中四獎(新臺幣4,000元)以上就要扣繳20%,即扣繳稅款800元,新規定免稅門檻提高後,四獎亦列入免扣繳稅款範圍。該所提醒民眾,今年7-8月期統一發票中獎獎金領獎期間自108年10月6日至109年1月6日止,中獎人於今年12月1日至109年1月6日間兌領獎金,中獎金額4,000元者即可適用新制免扣繳稅款,省下800元稅款。

  民眾如有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詢問,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