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勿輕易拋棄繼承?
[E]
[X]
|
[
2015/11/25 下午 04:06:02 ] |
|
|
請善加把握遺產稅扣除額,勿輕易拋棄繼承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近來於查核遺產稅案件時,發現有部分繼承人拋棄繼承,以致無法自遺產中減除配偶493萬元或繼承人每人50萬元之扣除額(自103年度起)因而需繳納較多之遺產稅。經該所深入瞭解發現,部分民眾仍存有由兒子繼承遺產之觀念,所以被繼承人之配偶或女兒則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