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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月投保薪資注意事項 [E] [X]
[ 2010/4/19 下午 11:08:25 ]

 調整月投保薪資注意事項

1. 職業工會會員之月投保薪資每年得調整一次,每次調整以原投保薪資15%為上限,
    其調整均自辦理後次月生效。

2. 依據勞保局公文函示:為保障會員權益,調整月投保薪資均需請被保險人親自到會辦理
    切結,工會不能主動幫會員調整。

3. 符合下列條件者才可調整月投保薪資:
    一、現仍實際從事保險本業的相關工作。
    二、最近三個月的平均收入超過原月投保薪資。
    三、最近三個月未受傷、住院或療養期間及未申請勞保傷病給付、失能給付。

4. 近來勞保局針對調整薪資後,不久即提出勞保現金給付者,均會派員訪查,要求調整   薪資者
    提出「薪資所得証明」、「工作記錄」等相關証明
、本會會員如未實際從事保險本業工作
    者,大多無法提出相關資料而被勞保局註銷其投保薪資調整,且多繳之勞保費不予退還,
    造成會員的權益受損,準備要調整薪資者,請自行準備(薪資所得証明)、(工作記錄)
   
等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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